根据教育部《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》,学校结合我校的具体实际情况,建立以校长为主任委员、主管副校长为副主任委员、校科研处、人事处、计划处、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等负责人为委员的实验室建设管理委员会,主要对研究方向、队伍建设、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和用房面积等建设进行审议,协调解决重点实验室建设中所涉及的重大问题。